今以来年,陇县以深化“三个年”活动为契机,以巩固省级信用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加压奋进,真抓实干,全力打造“信立陇州,诚载未来”信用品牌,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报送。
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失信主体信息补报工作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双公示”信息补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完成近五年内的“双公示”信息补报工作,报送“双公示”信息合规率100%。涉企供水、供气信息不断完善,涉企不动产信息实现常态化归集,合格率均为100%。
持续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县信用办第一时间向县信用建设成员单位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信用办协同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截至目前,我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2人,限制高消费106人;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35户,申请移出户41户。企业信用意识逐渐增强,诚信缺失问题得到改善。
推进信用修复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信用修复工作宣传力度和对处罚机关办案人员信用修复工作的业务培训,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同时实施行政处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积极宣传动员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倒逼法人组织及个人重视诚信,遵守诚信。一、二、三季度共指导修复企业信用41户。
高效完成重错码纠错自查工作。
对照省市反馈重错码信息,根据行业归属,及时通知主管部门认领错误信息,找准重错码源头,及时纠错,举一反三,在今后开展工作中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重错码几率。上半年,涉及行政审批局一条重错码信息,通过与省市两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重错码信息纠错工作已完成。
不断丰富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召开信用监管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推进会,不断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拓展信用分类监管应用场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出台《审批服务“信用+容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审管联动+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的模式极速办理行政审批简单事项,在行政许可新办、延续、换证等方面减少了群众办事等待时间,让政务服务暖心、舒心的同时最大化方便信用好的企业和群众一次办成事,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信用成为企业的“免检证”。
充分发挥“三信”创建积极作用。
召开信用体系建设暨信贷支持县域经济促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总结汇报省级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表彰通报2023年度信用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安排2024年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为20户企业授予综合信用额度1.62亿元,为新集川镇、固关镇授予“信用镇”荣誉称号。县人民政府与陕西农信宝鸡审计中心、县发改局与县农商行分别签订《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普惠金融体系,优化贷款审批机制,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大减费让利力度,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为乡村振兴贡献金融力量。
积极推广“信易贷”助力企业发展。
印发《关于加强信易贷平台企业实名注册融资工作的通知》,结合《陇县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将“信易贷”平台的宣传、推广、应用作为涉企部门重要考核指标。在镇和涉企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信易贷”实名注册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县农行银行已入驻宝鸡市“信易贷”平台,已完成注册量2097户,完成授权书市场主体数量27户。
建章立制切实落实信用承诺。
按照《关于全面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陇信用办发〔2023〕4号)精神,要求全县各级部门依法依规在行政许可、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准入等场景中落实信用承诺制,把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一并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我县市场主体做出信用承诺数2702户。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印发《陇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将6月14日确定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集中宣传日。同时搭载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节能宣传周、科技助残日等重要活动载体,积极宣传《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宝鸡市个人、企业信用评价积分管理办法》等信用法规政策。县教体局向各学校印发了《陇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七个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陇州 诚载未来”主题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将诚信的种子播撒在校园的角角落落;县税务局召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座谈会,指导解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及个人信用积分各项指标计分标准;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官送法进园区活动,向送法企业提供可行性法律建议,提高企业维权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编辑:贾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