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民声】好消息! 我市养老服务补贴出台新政策
宝鸡市融媒体中心
2024-05-10 10:11:59
近日,记者从市级相关部门了解到,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新政策,对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实施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执行。
据介绍,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完全失能老年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等相关材料。本人或家庭申请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经过审核、评估、审批程序后,获得批准的申请人从审批次月起纳入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保障范围。
据了解,补贴形式原则上以提供照护服务为主,发放补贴资金为辅。在城市和养老服务能够辐射到的镇(街)、村(居)民委员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在交通不便、养老服务尚未覆盖的村(社区),可采取发放补贴资金方式。该制度从2024年1月起执行。
记者:呼芳青
责编:雷慎策 田静
审核:李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