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热线・宝鸡市信访局】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宝鸡市融媒体中心
2026-10-20 15:17:18

10月19日上午,宝鸡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祝师斌与部分科室负责同志上线参与宝鸡市融媒体中心宝鸡广播电视台第2057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围绕“信访渠道畅不畅、依法信访怎么办”等方面内容与听众及网友对话交流,并接受社会监督。

【问题一】为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请为信访群众介绍一下,大家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知晓哪些政策?遵循哪些规定?

【问题答复】市信访局副局长祝师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目的是便捷群众反映信访问题、高效办理解决信访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信访活动中,信访群众首先要知晓自己的权利:一是公民和法人有信访的权利,采用网络、书信、电话、传真和走访等形式,逐级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二是有查询和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三是对反映的信访事项有提出调解和解的权利。四是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申请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申请复核的权利。五是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社会救助的权利等。其次,要明白信访的要求:一是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合情合理,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二是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三是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的代表。四是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再次,要明白一些新规定:就是“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的规定。“三个不予受理”:属于法院和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已经、正在和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事项,不予受理;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申诉求决类走访事项,不予受理;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时限内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反映的,不再受理;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由政法部门书面告知信访人不再受理。

【问题二】群众反映诉求往往涉及多个部门,请问综治中心如何通过职能部门进驻、统一受理和限时办结,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问题答复】市信访局投诉受理科科长 陈韦丹:综治中心是宝鸡市政法委下属的一个解决纠纷的平台。从去年到今年,我们一直在建设,今年已经全部建设完毕,尤其是县区一级已全部建设完毕,相当于“一揽子”解决平台。建设完成之后,我们的各职能部门都会进驻。群众到那里反映问题,不管是反映住房建设领域的,还是养老社保方面的,都会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接待。之后按照综治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比如规定几天受理、几天办结:简单的事项在几天内办结并给您回复;如果事项复杂,可能需要延期15天或者20天。这样大家到任何一个地方反映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能在一个平台上统一接待、统一处理。

【问题三】群众来访后,信访部门如何做到诉求登记真实、甄别研判精准、责任交办明确、流程处置规范?

【问题答复】市信访局来访接待一科科长 魏彬:我们的来访流程是:群众来了之后,先在引导台填写群众诉求确认单。确认单上包括群众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以及诉求。我们会特别提醒群众,将诉求写清楚、写真实。填写完成后,前台接待人员会对群众诉求进行甄别研判,再告知群众该问题应由哪些责任部门受理、属于哪个县区,以及问题的大小和难易程度,之后按照信访工作流程进一步处置。关于是否需要携带个人证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来访群众应持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替别人反映诉求,需提供委托书,因为我们需要核实群众身份的真实性。

《政风行风热线》下期(10月21日)上线单位: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节目热线电话:3262548、3262549。问题征集邮箱:baojihfrx@163.com,敬请关注。

宝鸡融媒记者:莉娜 林梅

编辑:言玲

编辑:史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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