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面对面】安全出游、理性维权,这份法治指南请收好
宝鸡市融媒体中心
2026-06-18 11:40:45

宝鸡融媒 莉莉 小布近年来,短途游、周边游成为市民休闲主流选择,与此同时,各类新型旅游纠纷层出不穷,不少游客遭遇摔伤出险、隐形消费、临时闭园不退费、网红项目侵权等问题时,常常陷入权责不清、维权无门的困境。6月18日,宝鸡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丝路新宝鸡》“律师面对面”普法专题,特邀陕西际傧律师事务所宁千禧律师,结合近两年市民参与文旅活动时发生的典型司法判例,以案释法,厘清景区旅游纠纷权责边界,普及合法维权知识,为市民安全出游、理性维权送上法治指南。

陕西际傧律师事务所宁千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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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中,宁千禧律师梳理近两年旅游投诉及司法案件发现,当前景区高频纠纷主要集中在六大类,涵盖安全事故、消费侵权、服务违约、第三方侵权、游客违规涉险及新型网络诈骗,纠纷场景更细化、权责认定更复杂,诸多新型乱象成为维权重灾区。其中,旅拍隐形加价、强制摆渡车消费、免费游玩项目出险、无人机伤人、网红禁区打卡遇险、VIP插队诈骗等新型纠纷,是近两年增速最快、争议最多的问题。

针对市民普遍存在的法律认知误区,宁千禧律师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逐一明确权责。不少游客误以为“免费项目出险无人担责”,对此宁律师明确,景区安全保障义务覆盖园内所有游玩项目,不会因项目免费、游客自愿参与而免除。景区赠送的体验项目属于整体服务营销环节,若因防护缺失、管理疏漏造成游客受伤,景区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雨天湿滑未及时防护、设施老化故障等景区管理疏漏问题,造成游客损伤的,景区同样需要承担对应责任。

针对景区内第三方侵权纠纷,司法实行分层追责机制。游客被其他游客无人机误伤、外包项目设施致损、商户违规经营受损等情况,由直接侵权人承担首要责任;若景区存在监管缺位、公示不足、处置迟缓等问题,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而针对游客私自翻越围挡、无视警示进入未开放禁区、野路打卡遇险的纠纷,近年全国判例口径统一,游客自甘风险违规冒险,人身损伤、救援费用等全部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无过错景区无需担责。

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出游刺客”乱象,宁千禧律师明确,景区旅拍临时加价、强制消费、天价不明价商品、变相强制购买摆渡车票等行为,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强制交易,消费者可要求退费,并主张“退一赔三”,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付。同时,景区极端天气闭园拒不退票、设置“一经售出概不退换”霸王条款,均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游客可依法要求全额退票、免费改签。

此外,针对游客普遍疑惑的景区免责协议效力问题,宁千禧律师作出权威解读。景区高危项目的免责告知书,仅能免除游玩项目本身的固有合理风险,无法抵消景区法定安全保障义务。若事故由设施故障、操作违规、防护缺失等景区过错导致,即便游客签署免责协议,景区仍需全额担责赔偿。

为方便市民高效维权,律师总结标准化维权流程,提醒游客遭遇纠纷后,及时留存现场影像、消费凭证、诊疗单据、沟通记录等核心证据,优先与景区协商处置;协商无果可拨打12345、12315、12301热线投诉维权,损失较大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追责,且旅游纠纷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市民需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园园

编辑:潘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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