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不用愁!我市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可申请8000元助学金
宝鸡市融媒体中心
2024-05-29 14:40:52

高考即将来临,为了助力莘莘学子专心圆梦,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出台《2024年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一次性发放8000元高等教育入学资助金。

根据政策,凡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地区高中上学,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被大专以上(含高职)院校录取,且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均可享受一次性8000元的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吴琪:

【资助对象包括以下五类,第一类城乡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及孤儿;第二类家庭成员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第三类学生父母残疾(父亲或母亲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学生本人残疾;第四类发生重大非责任意外事故的家庭子女;第五类不属以上四类情况,县区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须资助的特殊学生可单独呈报资料,由市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判定。】

按照资助程序,8月10日起,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学生,本人或家长可持相关证件向毕业学校提交书面申请。非户口所在地高中(宝鸡地区,盲、聋、哑学生不受限)毕业生在毕业高中申请,填写《宝鸡市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申请表》并盖毕业高中学校公章,由相关单位盖章证明后在户口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吴琪:

【按照资助政策要求,需要提醒注意两点,一是资助对象中第二类患重大疾病、第四类发生重大非责任意外事故的时间界限是2023年8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之间。二是凡属于免费就读的学生,如单招生,普通高考提前录取批次的军校生、士官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及赴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均不在资助之列。】

据了解,我市从2007年实施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以来,持续提高资助标准、帮助学子解决后顾之忧,逐梦前行。截至2023年,全市共资助学生23787人,发放资助金1.3477亿元。

记者 侯晓敏

编辑 尚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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