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养老服务补贴新政 部分老年人每月可获200元补贴
宝鸡电视台
2024-05-07 20:17:01
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对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实施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执行。
据民政部门介绍,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失能、完全失能老年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等相关材料。本人或家庭申请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经过审核、评估、审批程序后,获得批准的申请人从审批次月起纳入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保障范围。
据了解,补贴形式原则上以提供照护服务为主,发放补贴资金为辅。在城市和养老服务能够辐射到的镇(街)、村(居)民委员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在交通不便、养老服务尚未覆盖的村(社区),可采取发放补贴资金方式。
该制度从2024年1月起执行。
记者:李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