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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在我市城市快速干道上看到这样一幕:一辆后座载着成人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在应急车道上由西向东行驶,其左后方有一辆交警巡逻车跟随守护,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一方面,笔者为交警的温暖守护点赞,另一方面也着实为这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捏了一把汗。
宝鸡城市快速干道自2023年1月开通以来,开启了20分钟横穿主城区的全新时代。据有关部门统计,日均有4.6万辆汽车穿行于此,尤其对于居住在城区东西两端的市民来说,快速干道成了每天上班、回家的必经之路,笔者就是受益者之一。然而,笔者几次看到,电动自行车堂而皇之地在快速干道上行驶,甚至有一次在晚高峰时段,一辆电动自行车竟然在快车道上靠近中央绿化带逆行,把过往司机吓得不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拖拉机等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城市快速干道车速通常较高,如我市城市快速干道限速80公里/小时,而电动自行车速度较慢,制动距离长且体积小,极易与机动车发生剐蹭、追尾等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骑电动自行车上快速干道,简直就是在拿生命开玩笑。
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所有人来共同维护。首先,交警部门应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运用高科技手段开展常态化监管,对于偷上快速干道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处罚。其次,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务必遵守交规,提高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骑车时应正确佩戴头盔,不超速、不使用手机,远离机动车道,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为图一时之快就违规上快速干道,置生命安全于不顾。再次,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社区、学校等多种渠道普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切实提升市民的安全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观念,让大家都能遵守交规、珍爱生命。(崔婷婷)
